RMAP負責任礦物供應鏈盡責申訴機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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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a)布時間:2025-04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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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邦普循環
第一條 目的
1. 及時(shi)發現和處理供應鏈(lian)潛(qian)在風(feng)險和隱患。
2. 加強供應鏈盡(jin)責管理的(de)透明化、合規化。
3. 保障內外部利益(yi)相關方(fang)與公司的順暢溝(gou)通。
4. 維護各利益(yi)相關方(fang)和公司的合法權(quan)益(yi)。
5. 優化(hua)企業發展的內(nei)外部環境(jing)。
6. 本公司依(yi)據《OECD指南(nan)》、《CCCMC中(zhong)國指南(nan)》和公司負責(ze)任(ren)礦產供(gong)應鏈盡責(ze)管(guan)理政策,特制定本申訴機(ji)制。
第二條 申訴范圍
1. 與公司(si)礦(kuang)產供應鏈盡責(ze)管(guan)理相關。
2. 因礦產供應鏈盡責管(guan)理(li)缺失造成相關方(fang)利(li)益受(shou)損。
3. 礦產供應鏈盡(jin)責(ze)管理違(wei)反了相關指南或(huo)公司政策的要(yao)求。
第三條 不予受理的申訴
1. 與本公司礦產(chan)供(gong)應鏈盡責管(guan)理(li)無關。
2. 無法提供充分證(zheng)據或證(zheng)人以支(zhi)持指出的問題。
3. 惡(e)意(yi)申訴或為獲得競爭優(you)勢而發起的申訴。
第四條 定義
1. 申(shen)(shen)訴(su)人(ren):對(dui)公司(si)礦產供(gong)(gong)應(ying)鏈盡責(ze)管理政策、管理活動等相(xiang)關(guan)管理行為提出申(shen)(shen)訴(su)的(de)人(ren),統(tong)稱(cheng)為“申(shen)(shen)訴(su)人(ren)”。申(shen)(shen)訴(su)人(ren)可以(yi)是(shi)公司(si)的(de)客(ke)戶、供(gong)(gong)應(ying)商、受(shou)影(ying)響(xiang)的(de)社區(qu)居民、員(yuan)工、董事會成員(yuan)等,無論與公司(si)是(shi)否存(cun)在(zai)直接或(huo)間接關(guan)聯。如(ru)果認為公司(si)或(huo)供(gong)(gong)應(ying)鏈存(cun)在(zai)申(shen)(shen)訴(su)范圍(wei)內的(de)問題,并可能(neng)給自己(ji)或(huo)所(suo)(suo)代表(biao)的(de)利益相(xiang)關(guan)方造成負(fu)面(mian)影(ying)響(xiang),均(jun)可向公司(si)負(fu)責(ze)任礦產供(gong)(gong)應(ying)鏈盡責(ze)管理小組提起申(shen)(shen)訴(su)。申(shen)(shen)訴(su)由代表(biao)受(shou)影(ying)響(xiang)方的(de)機構或(huo)個人(ren)提出時,應(ying)明確說明所(suo)(suo)代表(biao)的(de)對(dui)象并提供(gong)(gong)代表(biao)權的(de)證(zheng)據。
2. 申(shen)訴:指公司(si)員工或(huo)(huo)其他利益(yi)相關(guan)方以書面或(huo)(huo)通過公司(si)官方網站(zhan)對公司(si)的礦產供(gong)應鏈盡責管理政策及相關(guan)活動提出意見或(huo)(huo)疑惑的溝通方式。
3. 礦產:指鋰、鈷、鎳、錳。
第五條 申訴方式
1. 內部(bu)申(shen)訴:公司員(yuan)工(gong)可(ke)以通(tong)過(guo)填寫《供應鏈盡責申(shen)訴表》投入公司意(yi)見(jian)箱或發送至(zhi)公司官網公布的申(shen)訴郵箱。
補充說明:
如(ru)果申訴(su)的(de)(de)問題不屬于公(gong)司內部機制所能(neng)解決(jue)的(de)(de)范疇(chou),公(gong)司將積極協調外部機構解決(jue)。
外(wai)部(bu)申(shen)訴(su):外(wai)部(bu)申(shen)訴(su)人,包括公司客戶、政府部(bu)門、媒體等(deng)利益(yi)相關方(fang),可以通過填寫《供應鏈盡責申(shen)訴(su)表》以郵件(jian)的方(fang)式進行申(shen)訴(su)。
第六條 申訴渠道
· 申訴(su)公(gong)共郵(you)箱:kcxfz@tizgolf.net(已(yi)自(zi)動轉至負責(ze)任管理辦公(gong)室責(ze)任人員郵(you)箱適時查收(shou))
· 申訴電話:0757-85615818 0757-87665010
· 申訴機制(zhi)公布(bu)網(wang)址://tizgolf.net/sustainable-development
第七條 申訴處理組織
供應鏈盡責(ze)(ze)管理(li)辦公(gong)室:是外部申訴接收、處理(li)、答復的(de)具(ju)體負責(ze)(ze)部門(men),由其(qi)協調供應鏈盡責(ze)(ze)管理(li)工作委(wei)員會及公(gong)司相關部門(men)提出申訴解決方(fang)案(an),并代表(biao)公(gong)司提出申訴最終(zhong)解釋方(fang)案(an)。
第八條 申訴原則
申(shen)訴人向本公司提出申(shen)訴,以(yi)及公司接受和處理(li)申(shen)訴均應(ying)遵循(xun)以(yi)下五個原則:
1. 事實原則:
o 申(shen)訴(su)人應根據具體事實提出申(shen)訴(su),而(er)非公(gong)司(si)的(de)戰略、政策或方(fang)針。
o 申訴(su)人應提(ti)供基于事實的證據和材料(liao),公司(si)處理(li)申訴(su)應以查清事實為基本(ben)出發點(dian)。
2. 關聯原則:
o 企(qi)業相關方(員(yuan)工、客(ke)戶、供(gong)應(ying)商、政(zheng)府機構、新聞媒體、周(zhou)邊居民等)均可在(zai)申訴(su)范圍內涉及(ji)供(gong)應(ying)鏈盡責管理的內容進行申訴(su)。
o 申訴(su)范圍外的領域可選擇其他申訴(su)渠道,不適宜本制度(du)管(guan)理范疇。
3. 程(cheng)序(xu)原則:
o 申訴(su)人(ren)提出(chu)申訴(su)和參與申訴(su)應嚴格遵照本機制的程(cheng)(cheng)序和流程(cheng)(cheng)。
o 公司(si)接受(shou)和處理申訴也應嚴格按照(zhao)此機制的要求進行。
o 匿名申訴(su),按照實名申訴(su)流程處理(li)。
4. 保密原(yuan)則:
o 申(shen)訴人和(he)公司均應在保密的原則(ze)下對申(shen)訴進行嚴肅認(ren)真處理。
o 在申訴處理過程中,申訴人和公司相關人員均應(ying)保守秘(mi)密(mi)。
o 負(fu)責(ze)任(ren)礦產供應鏈盡(jin)責(ze)管理小(xiao)組將100%尊重(zhong)申(shen)訴人的(de)意愿,對(dui)其身份(fen)和信(xin)息實施(shi)保密。
5. 及時(shi)原則:
o 申訴(su)人應(ying)在知道(dao)或理應(ying)知道(dao)相關事(shi)實后的合理時(shi)間內及(ji)時(shi)提出(chu)申訴(su)。
o 公司(si)在接收到申訴后,應及(ji)時(shi)處理并(bing)給予(yu)答復。
o 公(gong)司(si)不予受(shou)理自(zi)申訴(su)人(ren)知道(dao)或理應知道(dao)相關事實超過兩年的申訴(su)。
6. 申訴支持
o 保(bao)護申訴(su)方在申訴(su)過程中獲得公平、安全、透明的通道,保(bao)障申訴(su)安全;
o 提供(gong)申(shen)訴支(zhi)持、渠(qu)道溝通、證據收集指導等保證申(shen)訴者能順利完成申(shen)訴。
第九條 申訴程序
申(shen)訴(su)采用沖突回(hui)避(bi)機制,申(shen)訴(su)人如認為小組中(zhong)任何人員與申(shen)訴(su)存在(zai)利益沖突,可在(zai)申(shen)訴(su)書中(zhong)要(yao)求回(hui)避(bi)。
1、流程圖
2、流程詳細說明
第十條 申訴保護
1. 申訴者信息保密:
o 申訴(su)信息(xi)由專人登記與處(chu)理,處(chu)理人承諾對(dui)申訴(su)者(zhe)的(de)信息(xi)嚴格保密。
o 除分管領導外,嚴禁將申(shen)訴者(zhe)信息透露給其(qi)他人員。
o 申訴材料作為公司(si)絕(jue)密資料處理,除(chu)分管領導外,其他任何人不得查(cha)閱,更不允(yun)許流傳(chuan)到申訴利益相(xiang)關方。
2. 申訴(su)者權益保護:
o 供(gong)應鏈盡責申訴管理制度的(de)出發(fa)點是為了提升(sheng)公(gong)司供(gong)應鏈治理能力。
o 公司鼓勵基于客觀事(shi)實的(de)申(shen)訴(su),并切實保護申(shen)訴(su)者權益。
o 嚴禁因(yin)申訴(su)(su)打(da)擊報復(fu)申訴(su)(su)者,同時保證其知情(qing)權,即申訴(su)(su)是否有效以及最終處置結果(guo)等信息(xi)。
3. 泄密與報復(fu)處理(li):
o 對未按照(zhao)上述(shu)要求保密,或打擊報復(fu)申訴人(ren)的,公司(si)將視為嚴重(zhong)違紀(ji)行為。
o 采取解除勞動合同,并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。
第十一條 生效日期
1. 實施(shi)日期:本機制自2024年(nian)11月29日起實施(shi)。
2. 解(jie)釋與(yu)修(xiu)改(gai):由公(gong)司(si)供(gong)應鏈盡責管理(li)小(xiao)組負責最終(zhong)解(jie)釋并負責修(xiu)改(gai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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